“潇湘财银贷”累计为我市困难企业发放贷款7090万元
5月24日,湖南财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发布通报:“潇湘财银贷”业务开展以来,已累计为我市20家困难企业发放贷款7090万元。据统计,今年1—4月,经开区、鼎城区(含高新区)、西洞庭管理区均已开展“潇湘财银贷”业务,签约合作银行3家,注册白名单企业113家,累计为20家企业发放贷款7090万元,其中鼎城区(含高新区)有14家企业获得贷款4690万元,西洞庭管理区有3家企业获得贷款1100万元,常德经开区有 3家企业获得贷款1300万元。
据悉,“潇湘财银贷”系省、市、县财政共同筹集“信贷风险保证金”并承担一定比例代偿风险,重点服务工业园区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种无担保、无抵押、纯信用的银行贷款产品。2021年末,市财政局根据湘财金〔2021〕49号、湘财金〔2020〕40号等文件精神,经报市政府批准、省财政厅批复之后,出台了《常德市市辖区“潇湘财银贷”实施方案》(常财办发〔2022〕7号),携手华融湘江银行、中国银行、邮储银行和湖南财鑫集团等金融机构,面向常德经开区、鼎城区(含常德高新区)、西洞庭管理区启动了市辖区“潇湘财银贷”。截至2022年4月末,信贷风险保证金专户本金余额2000万元,其中市本级1000万元,经开区400万元,鼎城区(含高新区)400万元,西洞庭管理区200万元。市、区首期风险保证金已全部实缴到位,未发生代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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